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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上监护人怎么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16:33:25 人浏览

导读:

符合残疾证办理条件的人员是可以向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经过残疾评定后,一般就办理好残疾人证了。残疾证在很多方面都享有优先照顾的权利。那么,残疾证上面的监护人应该如何添加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残疾证上监护人怎么加

  一、残疾证上监护人怎么加

  肢体残疾两级证书上是不可以添加监护人姓名的,只有无或限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离婚后孩子能否继承非监护方的财产

  父母离婚,对于无监护权的那方家长的遗产,孩子享有继承权。父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三、如何对被监护人作民事行为能力作司法鉴定

  对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残疾证上监护人怎么加的相关知识,肢体残疾两级证书上是不可以添加监护人姓名的,只有无或限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监护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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