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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0:35:00 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能不能全权委托,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面?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开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吗

  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吗

  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当事人也必需亲自出庭。委托诉讼代理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当事人有代理人的,可以不出庭,这是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原因之一。《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在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问题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

  1、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2、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三、法庭调查的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根据上述阐述,离婚案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是当事人也需要出庭,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有一点的特殊性。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开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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