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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7:14:28 人浏览

导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那么,设备安装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吗,接下来就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这一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一、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从概念和定义来看,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

  1、提交期限问题

  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

  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

  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备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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