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
导读:
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有两种解除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情形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订立以后,非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预防及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而免负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坏赔偿。其起因上看,不可抗力事帮主要包括三类,既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政府的行动如颁布禁令、调整制度等;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等。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买卖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双方是可以解除的,也可以补充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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