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癌症离婚孩子归谁

癌症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4:25:17 人浏览

导读: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态,没有那个人是一辈子不会生病的,很多时候如果夫妻一方生病了的话,觉得没有办法治好,为了不拖累另一方的话,可能会选择离婚,那么癌症离婚孩子归谁?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癌症离婚孩子归谁

  一、癌症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患有癌症的一方没有办法抚养孩子的话,那一般会判给身体健康的一方,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也是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备的条件。

  二、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

  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2-8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癌症离婚孩子归谁、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等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患有癌症的一方没有办法抚养孩子的话,那一般会判给身体健康的一方,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也是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备的条件,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