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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有什么影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08:43:0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孩子的成长环境与父母有一定的关系,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当一对夫妻离婚后,需要考虑到怎样的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给男方会有哪些影响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有什么影响

  一、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女方主要的责任就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未抚养子女可以要求其赡养吗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或子女其他监护人可以起诉父母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如果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可以起诉子女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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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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