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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监护人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11:19:35 人浏览

导读:

在电视剧里面,经常会出现主角被车祸撞成植物人的桥段,植物人是指患者昏迷不醒,不能依据自己的意识做出相应的行为,犹如植物一般。这很明显是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此时就需要监护人。那么接下来,关于植物人监护人的条件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植物人监护人的条件

  一、植物人监护人的条件

  (一)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应当到现场了解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调取被申请人的病历,查阅治疗状况材料,确认其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确已不能凭自己主观意志作出任何行为,不能对任何人和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应当委托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被申请人确实无行为能力。

  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协商(或依法指定)指定监护人。

  (二)第二步、指定监护人:

  (1)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确定程序

  1、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协商确定监护人。

  2、不能协商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

  3、如对指定不服,应当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4、如对指定不服,在30日后起诉的,法院也可受理,按照变更监护关系处理,即由法院审查被指定的监护人是否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否需要变更。

  (2)指定行为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另外,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就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选定发生争议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规定(《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未经指定而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定行为是起诉前的前置程序。

  因此,对于法院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首先由相关人员协商;其次,协商不成,相关单位制定;最后,对指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二、植物人的症状是怎么样的

  植物人症状是大脑半球严重损伤后出现的症状,此时脑干功能完整,所以植物人患者可以表现为认知功能破坏以及存在原始反射,具体如下:

  1、认知功能破坏:对自己还有外界的环境没有认知,即不认识自己和外界的情况,但会有无意识的睁闭眼,即会有睡眠和觉醒的周期;

  2、存在原始反射:患者不能说话,也不会有应答反射,但保留某些原始反射,比如吸吮反射、吞咽反射等。此时存在上述症状时,即称为植物状态。

  有时候植物状态,是由患者的昏迷逐渐发展而来。植物状态与昏迷不同,即患者有一定自发的睁闭眼,和睡眠、醒觉周期,但患者对外界的环境和自身没有认知,所以与外界没有办法进行交流。

  三、可以作为监护人的范围:

  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一般是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包括其他亲属和朋友。如果以上人员都没有,则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选任一般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确定。《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植物人监护人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想担任植物人的监护人,首先要由法院宣告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指定监护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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