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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封车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3:50:47 人浏览

导读:

当马路上有交通事故发生,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就会赶往事故现场处理案件,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收集好事故的证据,交警就会进行交通事故封车,其中交通事故封车区别又是什么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封车区别

一、交通事故封车区别

交通事故封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最不利,因为若是双方协商不成,那责任方可能就要受到行政处罚,情况严重的情况下,那责任方可能就要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

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二、交通事故封车需要多少保证金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了需要交保证金的金额需要参照保全车辆的价值。申请保全需要依据保全财产的数额交纳财产保全费:

1、财产数额≤1000元的、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财产数额1000元——10万元的,交纳财产数额的1%;

3、财产数额>10万元的部分,交纳财产数额0.5%。

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三、交通事故封车需要什么条件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有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法院才会查封对方车辆。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封车区别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封车是为了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好受害方的利益的同时也让肇事者对自己的行为付一定的代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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