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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2个10级伤残怎么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2 14:35:4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事故中,发生了人员伤害的,有可能受伤者不止一处受伤,有多处受伤的,涉及到赔偿问题可能就会有一定的争议了。那么,交通事故2个10级伤残怎么赔?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2个10级伤残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2个10级伤残怎么赔

1、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赔偿一般按12%赔偿比较合适。

2、存在2个伤残等级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3、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居民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有哪些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2个10级伤残怎么赔”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一般是按照一个等级最高的去赔偿的,但也可以进行协商,关键是要做好伤残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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