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遗产的处理 > 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

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4:13:26 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实践中,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那么,法定继承人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何?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

  一、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

  1、放弃继承公证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办理;

  2、可以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一同办理,也可以单独由继承到公证处办理;

  3、需要继承人本人亲自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声明中写明放弃继承的遗产内容。

  二、房产继承的流程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可以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减免税批复。

  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不继承遗产怎么公证的相关内容。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而且一般是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放弃继承遗产。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线我们的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