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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2 11:22:42 人浏览

导读:

股权拍卖也是股权转让的一种,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拍卖将其权益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取得转让的股权的行为。那么,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有哪些?司法拍卖取得的股权如何过户?划拨国有土地能否拍卖转让?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

  一、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

  人民法院最多组织3次拍卖。如果3次均流拍,而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又不愿意以股权抵债的,人民法院会于第三次拍卖终止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的,则人民法院会解除对股权的冻结措施。

  二、司法拍卖取得的股权如何过户

  对股权作价进行拍卖后,竞买人竞拍得股权的,法院会通知有关的部门协助竞买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股权性质的界定等有关文件,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划拨国有土地能否拍卖转让

  划拨国有土地不能拍卖转让,只能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不可以拍卖。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才能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三次都流拍,被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不愿意用股权抵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终止之日起7日内发布拍卖公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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