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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3 14:12:3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在现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它意味着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但也不仅如此,它也涉及到财产的重新分配与变更以及抚养权及其费用等问题的处理。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对财产状况不满意的,还能再争取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吗这一问题作出解答。

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吗

  离婚后在法定情形下还能够争取财产。理由具体如下: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的规则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有上述情形的,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的补偿财产。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登记离婚的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三、诉讼离婚准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在法定情形下还能够争取财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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