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委托公司怎么变更
导读:
相信大家对于委托合同并不是那么陌生,委托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一定或不支付报酬,受托人完成委托任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可以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也可以在自然人与公司之间。那么合同委托公司发生变更后,合同应该怎么变更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人变更后需要重新订立委托合同,如果要委托他人代理自己的民事活动的,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或者出具委托书。委托人是可以变更的,受托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所以三方协议要三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会成立的,只有两方签字不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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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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