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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09:48:57 人浏览

导读: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合同的履行出现了僵局的情形,在我国对于违约多久构成根本违约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并不影响权利义务的实现。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

一、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

一般违约是否能转化成根本违约,不在于经过多长时间,而在于合同一方是否出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如果合同期限届满,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构成一般违约,一般违约存在救济方式,例如继续履行等等。但是根本违约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本违约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根本违约的救济

解除了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具体做法有:

1、返还原物;

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

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

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三、根本违约的类型

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2、履行不能场合。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4、先期违约场合。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违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不取决于时间,其主要认定方式是合同的目的能否得以实现,不能实现才算是根本违约。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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