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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2 11:00:50 人浏览
  • 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办理方式如下:当事人首先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办理方式如下:当事人首先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办理方式如下:当事人首先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1、异地起诉离婚时可以的:(1)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如何办理异地离婚办理异地离婚的方式如下: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 异地离婚诉讼所需资料有:1、离婚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异地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流程同正常诉讼离婚流程一致:1、准备材料,包括证据材料、结婚证明和起诉状等;2、至管辖地法院立案;3、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进行调解;4、调解不成的,法院准备开庭审理;5、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6、执行判决结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1.原告方可以拿着起诉状、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起诉;2.法院受理后,及时缴纳诉讼费;3.接收被告的证据,并做好开庭准备;4.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5.调解不成的,法院开庭审理;6.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所需时间一般是在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之内,如果采用的是简易程序的,则是在3个月能审结。离婚诉讼案件所需要的时间原则上与是否异地诉讼没有关系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异地起诉离婚的方式:当事人一般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存在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等情形的,则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的经常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等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书面的起诉状,法院收到起诉状之后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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