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传播终结的背景 2010年7月30日,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申请,公示《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其主旨是对长途汽车、网吧等营
一、问题的提出 全国人大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的我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对该法作出了两处修改。[1]应该说,本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即是对该法第4条的规定内容进
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的基础和核心。可以认为,迄今为止的著作权法仍是以复制权为中心构建起来的。现代著作权法的鼻祖《安娜女王法》确立作者对作品的财产权的内容即保护作者
著作人格权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1】。我国部分法学著作采用“精神权利”之称谓。【2】立法中使用了“著作权人身权”
春节联欢晚会已成为我国独特的文化现象,其影响力逐年扩大。3月9日,本报对今年春晚引发的版权保护话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归纳,引起了读者以及专家学者的广泛重视。本报
从台湾著作权法看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再论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 在最终用户使用未经授权软件问题上,软件侵权的最终界限不延伸到任何最终用户的是“第一台阶”;区别具体情
一、简要案情及处理结果 原告吕某在工作期间年,拍摄了摄影作品《毛主席与周总理在中央人民政府第24次会议上》。1999年10月至2000年4月间,位于王府井大街的
“版权”这个字眼,很早之前更多的还是出现在一些软件企业的相关报道,大众很早之前接触这类信息时,似乎以微软的操作系统的正版与盗版较为普遍,此类版权问题与大众生活联
“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发展,许多作品通过网络四处传播,这给我们版权执法工作带誊了新的挑战,但也是考验我们新技术条件下执法水平的一个难得的机遇。在问题萌芽状态进行规
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已作為重要議題,納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中。內地農工民主黨作出「關於盡快建立適合中醫藥發展的保護與利用制度」的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知
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殊性,使我们在面对网络上大量存在的盗版行为的时候,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即使是拿出最严厉的法律手段,也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这是一种客观实际。
自2009 年以来, TCL、海信、创维、海尔等国内各大彩电生产商纷纷推出自己的互联网电视机。此类电视机不仅具有传统电视机的功能, 而且还能使消费者收看到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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