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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输官司不付律师费?不得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30 17:57:00 人浏览

导读:

一家医院与一家医药公司有债务纠纷,医院请律师为其代理,但因为判决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医院拒不支付代理费。无奈之下,律师事务所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合同中约定的40多万元代理费。昨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作出判决:医院支付律师费30多万元。据记

  一家医院与一家医药公司有债务纠纷,医院请律师为其代理,但因为判决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医院拒不支付代理费。无奈之下,律师事务所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合同中约定的40多万元代理费。昨日,成都青羊区法院作出判决:医院支付律师费30多万元。

  据记者调查,当事人拖欠律师费的情况还不少。近几天,青羊区法院另外还受理了两起律师状告当事人拖欠诉讼费的案件。

  拒付代理费 法院判赔35万

  2004年4月,四川某医药公司与一家医院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医药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支付300万元房租费和违约金等。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医院立即委托成都市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打官司。双方约定,医院以对方起诉金额为基础,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约定代理费用。案件经过一波三折,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医院不必向医药公司支付违约金。案子了结以后,代理律师多次催医院方支付代理费456000元。因为催款无效,律师事务所将医院告上法庭。

  医院不答应了,他们说,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参加庭审,也没有做任何抗辩。官司之所以赢,是医药公司与医院双方努力的结果,律师在这个官司上没有出力,因此不应该给律师代理费。

  青羊区法院认为,尽管医院认为律师没有参加庭审,也没有抗辩,但是根据法院的送达回执和法院的判决书来看,律师到法院签收了医药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代表医院向对方提起反诉。因此可以证明律师已经履行了他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尽的代理律师职责。根据双方当时对律师费金额的约定,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应该支付356000元律师费。

  律师很受伤 频频告“东家”

  无独有偶,青羊法院日前还受理了另外两起当事人拖欠律师费的案件。

  2007年9月,市民袁小军的弟弟因工受伤,袁小军为其聘请了代理律师,当时双方约定支付代理费15000元,签合同时预缴2000元,剩余部分等官司了结后再付。一段时间后,袁小军打电话告诉律师:“我们已经与单位达成了和解,您就不用费心了!”律师问:“你什么时候付剩下的13000元代理费?”袁小军很诧异:“既然庭外调解了,为什么还要给律师费?”由于协商不成,律师最终将袁小军告上法庭。

  另外还有一起拖欠律师费的案子。2006年7月10日,一家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双方约定15000元律师顾问费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全额支付,但直到现在,律师还有5000元代理费没有收到。因此也只好诉诸法律。

  律师:不能承诺打赢官司

  据律师介绍,代理费拖欠主要发生在风险代理上,民事案件允许风险代理,也就是律师的收费金额与案件的结果挂钩。当事人在了解案件后就拒绝支付剩余的代理费,让很多律师大为头痛。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称,如果律师承诺当事人一定会打赢官司,这是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律师是给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实施。官司的输赢是根据事实与证据说话,不是说当事人请了律师,官司就一定会赢。 宋欢 记者 李寰 蹇易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所属:律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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