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资信评估的发展模式
导读:
美国资信评估业的发展属于典型的市场驱动型模式,即:市场对资信评估的强烈需求促生了资信评估行业。美国的资信评估最初是从企业债券评级开始的。1900年,美国的约翰·穆迪(John·Moody)创立了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 ̄dy's Investors Service)。1909年,约翰·穆迪在一本名为《铁路投资的分析》(Analysis of Railroad Investment)的书中,首次对美国各家铁路公司及其发行的债券的质量(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并用简洁的英文字母符号予以表达,标志着美国证券评级事业的诞生。
美国资信评估业的诞生有着特定的经济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入了工业化带来的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交通的需求,兴修铁路成为当时资本投资的一个热点领域。为了筹集巨额的铁路投资资金,各个铁路公司纷纷发行铁路债券。但是由于信用状况存在差异,一些铁路公司不能按期向投资者兑付铁路债券的本息,甚至有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是打着兴修铁路的名义来进行欺骗。这个问题在其他工业领域同样存在。广大的投资者迫切需要事先了解欲投资债券的信用状况,以规避违约风险。因此,约翰·穆迪凭借对市场需求的深入研究而成立了一家资信评估公司,并于1909年首次对铁路债券进行资信评级。
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经济大危机在严重破坏经济的同时,却为美国资信评估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由于经济危机中大量的发债企业倒闭使得企业债券成为“废纸”,广大投资者切身感受到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重要性。而且,美国政府基于降低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实行金融业的分业经营,限制投资银行从事证券评价业务,而鼓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价。同时,美国的政府部门开始将资信评级结果引入金融业的监管工作中。这样,美国的资信评估业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奠定了今天世界领先的基础。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资信评估业发展属于政府引导型模式,即:政府在资信评估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的资信评估最初是为企业发行债券和银行发放贷款服务的。198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各地地方企业发行债券下达了发行额度;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北京召开了信用评级问题研讨会,与会人员就信用评级理论、制度、政策、机构、程序、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为资信评估机构的组建提供了理论上的准备;之后,中国工商银行调查信息部和中国农业银行信息部等单位还制定了《企业信用评估试行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等文件,并下发各省试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制定信用评级办法主要是为了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对企业办理贷款按信用等级掌握,但是不对外公布。
这一期间,人民银行系统(各分行)内部组建了20多家资信评估机构(信誉评级委员会、资信评估事务所等),并初步制订了各种资信评级办法,对资信评级有关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各地专业银行(即现在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咨询公司、调查统计部等机构也开展了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正式成立,它是一家专业、独立的资信评估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从一开始就独立于银行体系之外,因此在当时是惟一一家非政府参与性质的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可见,我国资信评估的发展初期,政府部门是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直到今天,政府部门在资信评估发展方面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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