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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信用的缺失与监管问题研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2 23:12:56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有效的信用制度,对于保障市场经济规律作用正常发挥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的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信用缺失现象非常严重,对金融业产生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加强对金融信用的监管问题研究非常必要。一、金融信用维护与建立的机理分
摘要: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有效的信用制度,对于保障市场经济规律作用正常发挥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的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信用缺失现象非常严重,对金融业产生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加强对金融信用的监管问题研究非常必要。
  
  一、金融信用维护与建立的机理分析
  自从有交换关系之日起,就存在信用的维系和制约的问题,失信和守信贯穿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一般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失信突出,信用缺损严重;随着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克服失信行为、修补信用缺损的力度加大,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渐形成,这时,市场经济必然走向合规、守信的经济运行轨道。
  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建立有效的信用制度体系,对于保障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自然”发挥是至关重要的。按市场竞争的一般原则,优胜劣汰是必然的,然而,当市场竞争环境恶化时,则会出现与之相反的结局。分析“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可以看出,两种实际价值不同的(面额相同)货币在流通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被融化、收藏或输出,从而退出流通;相反,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则会继续保持流通,甚至充斥整个市场。在市场经济中,信用好的企业与信用差的企业无法区分,就会导致优良企业退出市场或自动放弃优良原则,这说明以“优质”取胜并不是无条件的,需要有扶优惩劣的社会信用机制作保障。
  欧美国家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和完善经历了100多年的时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市场经济才发育成熟,市场信用体系才得以逐步完善。这个过程中守信与失信的矛盾制衡,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的推动下,进行优胜劣汰,逐渐确立了守信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但是,信用的维护仅靠“无形的手”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制定和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法律。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修正和惩处单靠自我信用约束(道德约束)所达不到的失信行为。
  
  二、我国金融信用缺失的状况和影响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时间比较短,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缺乏信用意识,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信用缺失现象非常严重。这种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对金融业的影响尤为严重。2002年10月,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达到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其中,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
  1、社会整体信用情况缺失严重。从信用环境看,企业、社会中介、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都存在信用缺失问题。企业信用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与政府的法规信用关系、企业与银行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商业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消费者的商业信誉关系。在法规信用方面,企业的失信表现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在上市公司和企业方面,严重的失信表现是伪造财务报表、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资金信用方面,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问题十分严重,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造成巨大的金融风险。在商业信用方面,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形成大量“三角债”,严重制约和影响企业的效益和权益。在商业信誉方面,不少企业的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广告屡见不鲜,欺骗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在一些维护市场秩序的地方政府和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本应具有良好的信用形象,也存在着一些失信问题。
  2、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非信用行为。一些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定位错误,主要是国有企业认为从国有银行贷款是从国家口袋里拿钱,逃避银行债务成为一种经营手段。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信守贷款合同的意识。如项目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资金的用途,许多企业一旦拿到贷款,就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从而加大了贷款资金的风险。一些企业还借转制、上市、重组之机,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的“三角债”,使银行成为最终的背负者。一些企业法人更替后,把历史欠债冻结起来,竭力拖欠债务,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企业信用行为缺乏连续性。还有一些企业伪造进出口合同单据,骗取银行开具信用证,使银行大量垫款。一些金融机构自身也存在违规自营业务,承保理赔不按合同履约,呆坏款转期挂账,虚构利润等等,都是非信用行为。 [page]
  3、银行资金逆向流动。这是信用环境恶化的结果。我国银行业的现状仍然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占据主导地位,利息的存贷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现在看好的中间业务也因多方面的原因,在我国银行业中仅占10%左右。政府推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投资建设一些基础项目和重点项目,引导了部分银行资金的流向。这对于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的银行业自身来说,这一投向的资金容量是有限的,还必须在选择和支持企业的发展中,寻求和实现企业自身的利益。因此从本质上讲,银行与企业的联系是天然的,不可中断的。然而客观现实是,银行确实存在“惜贷”现象,特别是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贷款,慎之又慎,转而把相当一部分资金上存央行,出现了资金的逆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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