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导读: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从属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其实施在先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也称改进专利,是指一项在后申请的专利是对另一项在先申请的专利的改进,它在采用在先专利技术方案的同时,又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从而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而获得专利权。该在先专利称为基本专利。在后申请的专利系在在先申请的产品专利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或者在在先申请的产品专利或者方法专利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用途的,属于从属专利。一般而言,只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才可能是从属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可能是从属专利。
从属专利的专利权人虽然获得了专利权,但要实施其专利技术,必须获得在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的许可。另一方面,对于在先专利的专利权人来说,要实施在后专利,也必须获得在后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专利制度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通常的作法是订立一种被称为“交叉许可”的许可合同,相互给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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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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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入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一项取得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