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案中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6月19日通过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在法院审理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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