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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16:04:1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如果在申请过程当中被发现是无效申请的时候,我们肯定是需要根据一些相关程序来进行宣告无效的,那么对于我国妇联来说,它的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如果在申请过程当中被发现是无效申请的时候,我们肯定是需要根据一些相关程序来进行宣告无效的,那么对于我国妇联来说,它的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

  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宣告专利权的理由包括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三、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有哪些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专利权,它的相关范围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同时也不能够违反法律以及社会公德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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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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