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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法院认定美国DSS专利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1 09:49:29 人浏览

导读:

3月16日,提供抵制假冒和未经授权的复制、扫描、翻拍行为专利技术的美国票据安全系统公司(DSS)称,荷兰海牙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欧洲中央银行(EBC)控诉的DSS公司的No0455750B1欧洲专利(以下简称“专利”)在荷兰有效,结束了2007年12月12日开始的听审程序。DS

  3月16日,提供抵制假冒和未经授权的复制、扫描、翻拍行为专利技术的美国票据安全系统公司(DSS)称,荷兰海牙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欧洲中央银行(EBC)控诉的DSS公司的No 0455750B1欧洲专利(以下简称“专利”)在荷兰有效,结束了2007年12月12日开始的听审程序。

  DSS的CEO Patrick White对此评论道:“这是票据安全系统公司及其股东们所取得的一大胜利。此次判决,还有我们在德国获得的有利判决,都证实了我公司知识产权组合的价值,并为我公司在荷兰境内的侵权之诉铺平了道路。我们完全相信,EBC会为此提起上诉,但是我们认为,该上诉不会影响我们侵权诉讼的进程。现在,我们的重心是设法让那些未经授权使用我公司专利技术的主体,除了ECB之外还有票据打印者以及第三方——包括那些在其他欧洲国家从事票据打印活动的人——向我们支付损失赔偿金。我们会与我公司的法律顾问紧密配合,构建侵权战略以保护我公司股东的权利。”

  2005年8月1日,DSS曾向欧洲初审法院对欧洲中央银行(ECB)提起了控诉,诉称欧洲中央银行制造的银行票据侵犯了DSS的专利。之后,DSS收到通知说ECB已经向荷兰、澳大利亚、意大利、西班牙、卢森堡以及比利时等国家的专利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认定该专利无效。到现在为止,该专利被荷兰和德国裁定有效,而被英国和法国裁定无效。(编译自知识产权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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