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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诺基亚手机外壳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0 10:11:06 人浏览

导读:

请求人诺基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手机外壳19件外观设计专利,被请求人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生产、销售与上述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2004年11月12日,请求人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专利纠纷的请求,并提交了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侵权行
  请求人诺基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手机外壳19件外观设计专利,被请求人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生产、销售与上述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2004年11月12日,请求人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专利纠纷的请求,并提交了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公证书。请求事项为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销毁侵权产品和模具;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责令被请求人出具书面保证。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立案受理后,对被请求人生产经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发现了被控侵权的产品以及部分生产模具。案件处理期间,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于12月29日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被请求人尊重请求人的专利权,并对生产、销售涉嫌侵犯上述专利权产品的行为表示歉意;被请求人补偿请求人人民币十万元整;被请求人承诺在请求人专利权有效期内不生产、销售上述涉嫌侵权产品;如被请求人违反承诺,按不少于本次补偿额的50倍进行赔偿;被请求人的生产模具、库存涉嫌侵权产品,由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监督销毁;被请求人删除所有有关网页上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请求人不再追究被请求人本次纠纷的责任。   本案是一宗涉外案件,请求人为国外有名的手机制造商,被请求人则被国外买家称为国内生产仿制手机外壳最大最好的厂家。为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在被请求人还来不及转移的情况下,及时进行送达、勘验检查,发现被请求人仓库、车间有涉嫌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在案件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都非常重视,被请求人认识到了案件的严重性,承认自己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尊重请求人专利权的基础上,同意销毁涉嫌侵权产品和模具。请求人也作出让步,在被请求人适当补偿损失后,谅解了被请求人的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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