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取得成效
导读:
据悉,经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半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商标法已形成了修改草稿;《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成;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的调研工作已经启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也已开始起草。
据了解,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方面,各部门根据行动计划,以打击盗版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有效保护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上半年,我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众多中央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大量有影响、有分量的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此外,在知识产权培训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研究工作不断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并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继续推动战略高层次人才培训。国家版权局等单位也加强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服务权利人的水平有所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知识产权报 记者 卓 玛北京报道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很多公司都希望能上市,上市以后能够改善财政状况,能够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能够利用股票激励员工,还能够提高公司声望。那么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上海市举办多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其中,上海市首届“化工企业知识产权论坛”和静安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掀起了一轮在沪企
本报记者敖蓉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力打击和企业的努力下,傍名牌这种令企业和消费者痛恨的情形目前已经收敛许多。国家工商总局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