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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专利官司打到美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3 21:04:42 人浏览

导读:

时间:2006年03月01日02:03来源:哈尔滨日报】美国东部时间2006年2月10日,闪存盘“鼻祖”中国朗科把美国存储市场排名第二的PNY公司告上了法庭。在递给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的诉状中,朗科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国申请的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该专


时间:2006年03月01日02:03   来源:哈尔滨日报】

  美国东部时间2006年2月10日,闪存盘“鼻祖”中国朗科把美国存储市场排名第二的PNY公司告上了法庭。在递给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的诉状中,朗科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国申请的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该专利是闪存盘、闪存MP3及其他闪存移动数码产品的基础性专利。


  当越来越多中国的企业成为跨国专利官司的被告,并为巨额专利使用费买单之时,中国公司进行跨国诉讼并成为原告异常引人注目。

  当更多的人将目光聚集到这一事件以及事件主角朗科身上时,许多人并不知道,闪存盘发明思路的提出者和朗科创业人之一就是黑龙江人吕正彬———哈尔滨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在,哈尔滨朗科与深圳朗科成为朗科在中国遥相呼应的两翼,此次朗科赴美诉讼,吕正彬又是幕后积极的策动者。

  闪存盘到底与哈尔滨有何渊源?朗科为何要去美国打官司?这场声势浩大的诉讼到底胜算几何?日前,记者对哈尔滨朗科总裁吕正彬进行了采访。

  优盘灵感来自黑龙江工程师

  毕业于中山大学的吕正彬原是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一位软件工程师,1998年出国赴日本留学工作,在日本一家银行任软件工程师和课长。工作中,吕正彬觉得容量仅1.44兆的软盘使用十分不便,便开始探索新型便携式移动存储设备的发明思路。

  吕正彬与当时在新加坡工作的大学同学邓国顺、以及邓的研究生同学成晓华共同研究,并开发出了一种全新的移动存储设备,这就是日后“凡有井水处皆有”的闪存盘(优盘)。

  1999年,吕正彬、邓国顺、成晓华3人带着闪存盘样品回到国内,并于当年10月参加了在深圳举行的首届高交会,引起轰动。这次展示为他们赢得了一笔海外风险投资,并得到了深圳市政府提供的创业基金和科研经费的支持。3人在深圳创立了朗科科技公司,注册了优盘商标,后来优盘被广泛使用,甚至在业界成为闪存盘的代名词。朗科于2002年7月在中国获得闪存盘发明专利,2004年12月在美国获得权利范围相同的发明专利。

  2000年,优盘作为商品正式下线,当年9月,吕正彬带着他们的新产品参加了哈尔滨冬季计算机展会,这也是闪存盘作为一种划时代的产品首次在全球亮相。

  哈尔滨的创业环境吸引了吕正彬,2000年底,吕正彬北上哈尔滨,成立了哈尔滨朗科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朗科形成南北呼应的格局。

  吕正彬伸出“无形的手”

  闪存盘作为新一代移动存储器,一在市场露面即受到业界的强烈关注和消费者的热烈欢迎。闪存盘迅速蹿红市场,朗科也很快成为产品仿冒和专利侵权的受害者,大量侵犯朗科专利的闪存盘产品纷纷在市场上出现,朗科也被迫举起专利大棒走上了维权之路。

  2002年9月与2004年12月,朗科公司曾将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索尼(无锡)全资子公司告上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1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

  此次赴美起诉PNY,朗科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吕正彬说,2004年底,朗科即着手对PNY进行起诉的法律和各方面准备,在众多的侵权者中选择PNY进行起诉,是因为PNY是美国闪存盘界的巨头,如果对其胜诉,将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的作用和效果。如果朗科在美国胜诉,PNY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而朗科将有可能得到闪存领域迄今为止最高的专利侵权赔偿。

  今年年初,在条件和时机都已成熟的情况下,朗科决定正式起诉PNY。在这场震惊世界的跨国诉讼中,吕正彬和哈尔滨朗科一直是积极的决策者和参与者。出于整体的考虑,由深圳朗科出面进行起诉,而吕正彬如他自己所言,“更多的是出谋划策,用无形的手在背后助推这场诉讼取胜。”

  跨国“收账”有戏吗?

  因为不掌握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近年来,国外公司向中国电子行业征收专利费的事件层出不穷,彩电、DVD、MP3专利费的征收引发了业界“地震”,手机、数码相机也将面临着被收取专利费的威胁。中国企业被国外追讨专利费似乎已经成了“惯例”,朗科要去美国“收账”,究竟有多大底气?

  吕正彬说,2004年12月7日,美国专利局在经过两名审查员四年零两个月的严格审查后,授予朗科在美国的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此次在美国的诉讼,朗科委托了排名美国前十名的著名律师事务所———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已于2月10日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吕正彬说,因为诉讼费用高昂,美国多数商业纠纷都是通过和解,只有在胜诉把握较大的情况下才会真正步入司法程序;另外,像摩根-路易斯这样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选择性诉讼,他们正式提交诉状,说明胜面极大。

  哈尔滨市仅半数企业有专利意识

  当哈尔滨朗科以积极姿态参与到赴美进行专利诉讼时,哈尔滨企业中的专利现状却令人担忧。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专利统计显示,2005年哈市专利申请量达到3528件,比上年增长44.2%;专利授权量为1416件,比上年增长16.8%。其中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发明专利授权比上年增长48.7%。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率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均位居第七位,再创哈尔滨市历史新高。

  但是,目前哈尔滨市的专利申请人仍以个人为主,本应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规模型企业,专利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据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韦振兴介绍,他们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哈尔滨市成规模的企业中,只有54%对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有相关意识,其中尤以国有企业对此较为漠视。

  吕正彬:我们为什么要到美国打官司

  在朗科引发的这场中美企业诉讼案中,有这样一种声音:“朗科有本事去把自己的产品销售做好,不要挥舞专利大棒去攻击别人。”

  吕正彬认为,这种声音代表着本土企业一种思维方式的局限性。目前许多中国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只知道利用本土劳动力廉价的优势仿制其他企业产品,通过大力做市场来谋求生存发展。这样的“活法”结果很可能是被国外掌握核心技术专利的企业“养肥了再杀”,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营销网络,很大程度上是在为人家打工。

  “我们在国内维权时,有人说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朗科的权力范围过宽,但美国专利局授权范围与我国是一致的;国内有些厂家认为朗科的专利无效,但他们与国外厂商提交的相关证据,都是美国专利局在授予朗科专利权之前审查过的。”吕正彬说,“甚至我们起诉国内某企业在深圳一审胜诉后,还有人认为这是地方保护主义,看看如果这次在美国的官司打赢了,他们还会说什么。”

  在吕正彬看来,朗科到美国打“客场”维权官司,不仅仅是“擒贼先擒王”的整体战略,也是要唤起国内企业尊重知识产权、注重自主创新的意识,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中换个“活法”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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