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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年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1 03:38:14 人浏览

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并进一步将近五年的目标明确为“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拥有量进一步增加。本国申请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入世界前列,对外专利申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并进一步将近五年的目标明确为“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拥有量进一步增加。本国申请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入世界前列,对外专利申请大幅度增加。”

  从发明专利的角度来看,《纲要》中提到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应理解为发明专利权的拥有量,既包括我国居民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也包括我国居民在海外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所获得的授权量。为了实现我国居民自主专利权“拥有量进一步增加”以及“对外专利申请大幅度增加”的目标,必须抓好发明专利申请工作,尤其是要抓好目前明显处于弱势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工作。因此,有必要认清当前存在的差距、机遇,梳理可供参考的建议举措。

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拥有量与日、美等国差距明显

  从全球专利申请总量来看,日本、美国占有绝对优势,2006年分别为51.2万件和38.7万件;我国专利申请量增长速度虽然明显,2006年已达到12.9万件,但分别仅为当年日本和美国专利申请量的14和13,具体数据见图。

  从获得的全球专利授权数量看,我国与日、美等强国的差距更大,1995年至2006年间,我国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0.7万件,但同期的日本、美国和韩国累计获得的授权量分别是我国的20.6倍(221.1万件)、14.6倍(157.2万件)和4.4倍(47.5万件),具体数据见图(图略)。

我国对外专利申请工作面临的机遇

  当前,虽然我国对外专利申请面临着诸多挑战,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首先,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更多的企业积极走出国门、参与全球竞争;其次,近几年我国对外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巨大的贸易量是对外专利申请的源动力,同时我国政治、经济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也是对企业对外专利申请的巨大支持;第三,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积极从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企业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第四,《纲要》的发布实施,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了政策保障,比如,《纲要》在战略措施中明确提出,要“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

促进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建议举措

  为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及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立足国情,提出以下6个方面旨在促进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工作的建议举措:

  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专利申请宣传。由于创新主体对外专利申请的意识是影响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最核心因素,因此要提高我国创新主体的对外专利申请意识,就必须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外专利申请的宣传。同时,针对不同的受众,例如政府人员、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和公众,应选择适当的途径、方式和内容,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途径,丰富对外专利申请宣传内容。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等各种出版物以及政府网站上增加各国对外专利申请的统计分析数据,以客观反映我国对外专利申请工作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正确引导各种媒体的报道。并针对不同申请人,就对外专利申请中常见的问题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以充分调动申请人对外专利申请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审查员在对外专利申请方面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企业专利工作交流方面的现行机制,加强专利审查员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指导,并结合企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战略,强化企业对外专利申请和保护。

  为企业对外专利申请提供全面信息服务。市场主体无法有效获得对外专利申请信息是制约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3个资源因素之一,而向申请人提供完善的对外专利信息服务正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建议强化以下方面的相关工作:

  一是提供对外专利保护信息。首先,要研究和收集各国的专利申请程序、诉讼维权程序、专利保护状况等信息,以及各国申请的实务操作案例,帮助申请人了解如何答复不同类型的通知书和克服典型的实质性或形式缺陷。其次,要扩大信息发布及反馈渠道,构建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视频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发布渠道。再次,要及时了解申请人对外专利申请的需求,快速、准确地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二是建立对外专利申请国内审查加快绿色通道。借鉴欧洲的扩展检索报告制度和日本的加快审查办法,在申请人已经提出或者计划提出对外专利申请时,启动国内申请的加快审查程序,或者提前向申请人提供国内的检索报告,帮助申请人及早确定相关申请的授权前景。

  三是完善专利信息预警工作及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对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热门领域进行跟踪研究,监测相关领域在全世界的发展趋势和专利申请分布态势,为我国企业选择市场和进行对外专利申请提供支撑。

  加强对外专利申请人才的培养。对外专利申请的专业人才数量不足是制约我国对外专利申请发展的另一个资源因素。因此,要结合《纲要》的相关举措以及《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和《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不断强化对外专利申请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人才数量,提升人才质量,以满足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需要。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对外专利申请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组织对外专利申请与保护的研讨会或定期对代理人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更新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和知识,大力提高代理行业对外专利申请的业务能力,提升其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

  二是促使企业加强对外专利申请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由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资格认证;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员待遇和提供发展空间,调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人才的积极性,提高其处理申请、获权和纠纷的能力。

  三是提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业务指导能力。通过组织定期培训和交流,提高地方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人才在对外专利申请业务方面的管理能力,使其有能力指导本地企业进行对外专利申请,并进一步组织好针对企业的相关培训。

  完善对外专利资助政策,丰富资助形式。对外专利申请的高昂费用是制约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主要资源因素之一。我国现有资助政策在鼓励申请人进行对外专利申请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相关政策针对性不够强、形式比较单一,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从以下2个方面入手,完善对外专利资助政策、丰富资助形式:

  一是完善现有资助政策,提高对外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一,协助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规范和完善相关资助政策、简化申请程序,方便申请人得到资助;第二,尝试建立对申请主体和相关技术的评审和考察机制,保证资助经费得到有效利用;第三,加强针对科研院所对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尤其应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进行对外专利申请;第四,加强对授权专利的资助,以及对授权后维持、申诉、维权等后续程序的资助。

  二是尝试建立多样的费用支持机制。第一,尝试借助商业银行以成立专项基金、发放专项贷款等方式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提供资助,按照对外专利申请的地域范围、行业范围、申请人类别、费用项目等制定资助标准,并建立专利技术转化获益后的资金回馈机制,使相应基金也可以通过专利技术转化获益。第二,对具有良好收益前景或涉及重大利益但又缺少资金支持的专利权,尝试由国家通过直接提供专利维持费用的形式,参股共同持有专利权,并积极协助进行专利权的转化运用,实现国家利益与专利权人利益的共赢。

  提高专利权人的海外维权能力及转化运用水平。对外专利申请所涉及技术的转化运用以及维权过程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遇到了诸多困难。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局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商务部相关机构、驻外使领馆的沟通,积极协助企业实现对外专利申请的转化运用。

  一是建立对外专利申请维权服务平台。加强与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的沟通,建立相应的援助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专利申请的维权提供技术支持和一揽子服务。对于申请人在海外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商务部和驻外使领馆出面协调处理,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供维权援助。

  二是引导创新主体建立技术联盟。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促成创新主体建立相关技术联盟,并推动相关专利转化为行业技术标准,以有力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引导。技术创新是对外专利申请的前提,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专项是我国研发投入的重点,也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因此,抓好创新主体的对外专利申请工作,可以有力保障我国对外专利申请的快速发展。

  一是为重点行业对外专利申请提供人才、信息和政策保障。我国对外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通信、医药和化工等热点领域,且相关技术领域也是我国对外技术出口较多和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因此,应以上述热点行业作为推动对外专利申请的重点,与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展开密切合作,为其提供人才、信息和政策保障,推动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对外专利申请。

  二是完善对重点企业的评估和考核,发挥其示范作用。可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评定中探索引入对外专利申请的相关指标,鼓励企业提出对外专利申请,并对中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提供信息和费用支持。

  三是出台配套政策,鼓励重大研究项目提出对外专利申请。其一,对于重大的科学技术引进项目,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使项目承担方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展再创新,并将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对外专利申请,充分提升企业技术竞争能力。其二,探索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级奖项评审过程中引入对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发挥国家级科技奖励在对外专利申请保护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其三,尝试为重大研究项目提供全程知识产权有关的指导和服务:在立项初期,通过在先技术检索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背景和信息,避免重复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提醒项目承担方及时申请国内专利、适时对外申请专利,并协助申请人制定对外专利申请策略和维权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研发成果;在项目结束时,总结对外专利申请中遇到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研发工作和对外专利申请积累经验。(知识产权报 王萌 孙全亮 张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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