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出台专利申请及专利实施资助办法
导读:
本《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专利申请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我市已获得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申请专利时发生的部分费用,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8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每个国家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最多2个国家);专利实施资助主要用于扶持市本级的企业实施和转化专利,资助标准为:3-5万元/项。
本《办法》的出台对于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专利事业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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