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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侵权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0:20:43 人浏览

导读:

每种产品都有自己特殊的外包装,这样还能够让消费者日后凭包装记忆再次购买产品。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包装侵权怎么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种产品都有自己特殊的外包装,这样还能够让消费者日后凭包装记忆再次购买产品。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包装侵权怎么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包装侵权怎么处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销售专利侵权产品。《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认该专利权是否仍然处于专利权有效期内,受法律的保护。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包装侵权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包装侵权涉嫌侵犯的是产品的外观专利,这是需要登记才能获取的权利。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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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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