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是什么?
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包括:
(1)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草案;研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含必要的对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3)组织制定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4)组织制定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并指定管理确权机构;指导地方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核、人员资格的确认;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5)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规划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情况下,在进行专利的事情的时候,国家为了严谨性,减少失误的发生,是需要通过几次审核的来进行识别的。那么知识产权局能二审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知识
现实生活中,也许大家发明了一项东西,想要申请专利保护,但是因为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的不多,所以可能申请起来会麻烦一些,那么知识产权局能申请专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
很多人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因为重视自己的只会成果,也看到了里面蕴含的经济价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知识产权局属于哪个部门管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特制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九十九号发布的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