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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禁止令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2:45:29 人浏览

导读:

近些年来,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也懂得要及时的申请法律的保护,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专利权的获得要向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而每年专利权纠纷案件也时常发生,有人问,专利禁止令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些年来,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也懂得要及时的申请法律的保护,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专利权的获得要向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而每年专利权纠纷案件也时常发生,有人问,专利禁止令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禁止令是什么

  专利禁止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侵权明显成立的,法院要求侵权当事人实施或者禁止实施一定行为的命令。

  二、专利侵权判断中的原则有哪些

  在专利侵权诉讼的判断中,常用的一些原则有: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其中,禁止反悔原则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适用等同原则时一个重要的限制性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在我国是指在专利申请、审查、无效过程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往来文件中所作的承诺、放弃、认可的内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侵权纠纷中不得反悔。也就是说,在决定对一项技术方案是否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是否有效和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时,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的解释应当前后一致,不允许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了获得专利权而在专利申请、审查、无效过程中对权利要求进行狭义或者较窄的解释,在侵权诉讼中为了证明他人侵权,又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广义或较宽的解释。

  禁止反悔原则是否对所有的承诺、放弃、认可都适用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在该领域还是有争议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认为,只有那些与新颖性和创造性有关的修改和意见陈述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观点二认为,与专利权的授予和专利权的维持有关的修改和意见陈述都适用禁止反悔原则;观点三认为,对申请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所有的修改,只要经申请人与审查员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均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即主张采用“一刀切”的做法。那么,究竟哪一种观点更合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更可取呢?

  在广受关注的美国HiltonDavis一案中,上诉人主张采用上述第三种观点,认为申请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通过修改所放弃的任何内容均应导致禁止反悔,而无需顾及修改的理由是什么。但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拒绝了上述人的请求,指出:在过去所作的判决中,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的情况仅仅包括为了避开已知技术而进行的修改,亦即为了使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所进行的修改。可见,美国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现有的判例中多是采用第一种观点而反对采用第三种观点。

  三、什么是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

  以下几种情况,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磁化杯体,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磁铁。

  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机器人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采用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3、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好的电阻丝。

  被控物的结构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而且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尽管被控物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而且可能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由于被控物的结构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被控物侵权。

  实践中,公众可能对此有一些不理解,觉得被控物的特征多于权利要求,而且性能可能还要优于专利产品,为什么还要算做侵权呢这是因为专利保护的是智力成果,在后的产品如果是在专利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尽管可能性能要优于专利产品,但是由于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须获得他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前面所述的被控物,其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但是多出的特征可能具备一定的创造性,也可能申报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也就是说被控物也具有在原告之后申报的专利,该专利是在原告专利基础上的改进专利,就如前面所分析的,由于被控物全面覆盖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特征,被控物侵权,即使该产品获得了专利权。针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原告和被告都具备专利的情况下,如果被告的专利在后,那么在专利侵权判定时,不考虑被告的专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专利禁止令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专利权包括独占权,具有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是不能使用的,否则有侵权行为将会被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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