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力度
导读:
加强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力度
首先,赋予地方专利管理机关没收、销毁侵权产品等手段。
第二,明确专利侵权判定的依据,细化侵权判断的标准,这样也有利于加强地区间的执法协调,统一办案标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第三,针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赋予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查处的职能。该条建议显然要在第二条建议得到完善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得更加合理。目前,已经建立的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程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四川宜宾丝丽雅集团公司的“一锭双丝”专利通过这一程序获得了766万元的侵权赔偿和专利许可实施费,因此,完全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如果加上有效的执法手段,则可以大大降低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
以上建议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同时,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为了保障执法的公正,应考虑规定相应的制约机制。对于未经过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执法机关应当对其专利权稳定性作出适当的评估,例如,要求提供实用新型检索报告等,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01-12-17】------------------------------------------------------------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签署第60号局令,公布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据悉,为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西安日报讯日前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了加强我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市最近举办了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案件主审法官和
皖东信息2007年11月1日——27日,滁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各县(市、区)科技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利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检查范围是滁城和各县(市、区)城区内大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