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管辖是怎样
导读: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有新发明的技术,要及早的进行登记,不然被他人抢先申请了,就可能失去了先机,维权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那么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要怎么起诉,就涉及到专利侵权管辖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2、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将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对应比较,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则构成侵权。具体分四种情况:
(1)包含: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2)上位概念涵盖下位概念: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权物是下位概念;
(3)新增加:被控侵权物在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4)从属专利:被控侵权物是对先专利技术的改进,并获得了专利权,属于从属专利,未经先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从属专利。
3、根据等同原则。将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比较,即使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即两者以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或者,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是该专利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判断涉案专利是否无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审查实施的技术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样品为依托,以申请专利为后劲。确定该专利权地保护范围,并正确适用全面覆盖规则,等同替代规则,禁止反悔规则等专利侵权判定规则。
3、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和谈判。积极应诉。一方面积极收集证据,全面研究分析相关地技术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谈判,争取较低地损害赔偿数额,或者以自己认为有利地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取得专利权人地实施许可或者交叉许可等。
4、积极应诉,首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其次,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通过在答辩中对技术问题地详细分析,说服法官裁定诉讼中止。
5、充分利用检索,做到胸中有数,以便为在诉讼中变被动为主动打好基础。
6、分析对比,确认自己是否构成侵权。
7、在诉讼中积极寻找有利的对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专利侵权管辖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发生专利侵权事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可以向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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