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导读:
专利侵权是指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或者是别人侵犯我们的专利权,对于专利侵权来说,专利侵权它是一种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或者是停止侵权行为,那么专利侵权他的抗辩事由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合法来源、自己使用、现有技术、不构成系统和类似、专利无效;
1、专利无效宣告
2、等同侵权的抗辩事由
(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
(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
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
(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
(2)专利权用尽;
(3)临时过境保护;
(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
4、不经许可但应付费的情形
5、合法使用权的抗辩
(1)以委托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
(2)以合作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
(3)以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进行抗辩;
(4)以享有专利权为由进行抗辩;
6、其他抗辩形式
(1)、专利权丧失又恢复时他人的使用权;
(2)、对现有被控侵权物的改;
(3)、权利冲突抗辩;
(4)、全面覆盖原则抗辩。
1、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伤害、消除印象、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地方知识产权局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侵犯专利行为进行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针对该处理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不侵权抗辩,企业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且要查明涉嫌侵权客体的相应技术特征,以此要判断自己制造、销售的产品或使用的方法是否侵犯涉案专利权。
2、公知技术抗辩,如果判断觉得是侵权行为成立了,则需要进一步判断自身使用的技术是否属于专利申请日前的自有公知技术。在答辩期内和举证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3、先用权抗辩,如果企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进行了实质性的专项投资并且完成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
4、重复授权抗辩,如果专利权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了实用新型又申请了发明,要注意是否属于重复授权,如果是处于这种违法状态的专利是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遇到他人侵犯我们专利权的一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个赔偿。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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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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