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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报酬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3 11:13:23 人浏览

导读:

说到发明专利,有些时候,专利的权属问题会发生纠纷,个人在职务当中的发明申请了专利,个人认为是自己的权利,而单位认为是属于职务发明专利,这在现实中也是有规定的,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给予发明人奖励,那么职务发明专利报酬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到发明专利,有些时候,专利的权属问题会发生纠纷,个人在职务当中的发明申请了专利,个人认为是自己的权利,而单位认为是属于职务发明专利,这在现实中也是有规定的,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给予发明人奖励,那么职务发明专利报酬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职务发明专利报酬标准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任职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

  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在于是否是在本职工作当中创造发明,在创造当中是否使用了公司提供的物质或者技术条件,对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利则是雇于公司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则是属于个人的。

  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豺牛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豺牛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雇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职务发明专利报酬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单位获得专利权后,应当奖励发明人,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实施了专利的可以按照比例给予发明人奖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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