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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有仲裁协议不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7 18:23:04 人浏览

导读:

约定发生纠纷仲裁解决但一方却想诉讼解决事件回放张先生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同时签署了一份仲裁协议。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今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前张先生以双方签有

  约定发生纠纷仲裁解决 但一方却想诉讼解决———

  事件回放

  张先生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同时签署了一份仲裁协议。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今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前张先生以双方签有仲裁协议为由要求仲裁。

  李某想问:双方事先已经签有仲裁协议,现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司法解答

  丰台东高地司法所马英悦: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会驳回起诉。

  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继续审理。

  因此,在该事件中,除非张先生与李某签订的仲裁协议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否则对纠纷事项签有仲裁协议的,只能向协议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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