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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恢复案件审理决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9 05:11:31 人浏览

导读: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恢复案件审理决定书XX市劳仲案字〔20XX〕XX号本委在审理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一案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公司公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交了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本委于2009年3月20日作出了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恢复案件审理决定书

  XX市劳仲案字〔20XX〕XX号

  本委在审理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一案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公司公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交了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本委于2009年3月20日作出了中止案件审理决定书。

  本会认为,被申请人至今未提供公安机关对申请人《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案件中止审理的事由消失。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62条、第163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恢复本案的审理;开庭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正,开庭地点为XX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庭。

  仲 裁 员 :XX

  二○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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