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导读:
执行标的,即执行对象,也就是民事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客体。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必须针对法律允许的对象进行,而不能超越这一范围。
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执行的标的限于财产或行为,而不包括人身。其二,对财产的执行也有一定的范围。换言之,对义务人的有些财产不能予以执行。具体说,这些财产主要有: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2、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时,在未被宣告破产的情形下维持其正常生产的设备、厂房等;3、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时,进行正常活动必不可少的流动资金。对这些财产的执行限制,同时体现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此外,还有些财产在性质上不适于强制执行,如遗像、牌位等,因而它们不可能作为执行的标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