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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00:20:37 人浏览

导读:

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案件审理的法院也是不一样的,这种分类化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司法审理案件的效率性。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呢?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提供的材料又有哪一些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案件审理的法院也是不一样的,这种分类化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司法审理案件的效率性。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呢?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提供的材料又有哪一些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分三种情况: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还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应先到执行局领取恢复强制执行申请表一份,并经原承办法官及所在庭负责人签署同意恢复强制执行的意见后,立案庭方可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1、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料;

  3、中止执行裁定书或和解协议复印件一份;

  4、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必须清楚与它有关的法律问题。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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