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
导读:
7月12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将《工作意见》提出的40家省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任务、时限要求纳入依法治省的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级党委、法院及相关部门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部门参与、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党委政府要带头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协调解决执行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政策倾斜,使河北省执行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要求全省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密度和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条件。
《通知》强调,积极打造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力争今年12月底前省内各有关系统与法院实现“总对总”信息联网,或与法院实现分级联网,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要积极探索个人征信的社会化、市场化新路径,实现建设诚信河北与破解执行难互相支持,协调共进。
此次转发的河北省高院《工作意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研究制定的,确定了今年底全省初步缓解执行难,明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现的时间表、路线图,对省级40家协调联动部门和法院的具体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努力营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公检及各联动部门跟进配合的大执行格局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此前,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曾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的汇报。省委常委会审议认为,省高院制定的《工作意见》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相关要求,方向正确、目标明确、举措有力,原则上同意这个《工作意见》。
(原标题:河北打造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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