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称为让死刑犯有自新机会
导读:
“法务部长”王清峰昨天语带哽咽说,她宁可退出“部长”职务也不会运行死刑,甚至为了让死刑犯有自新机会,愿意代替他们被运行,下地狱都甘心。
王清峰强调,死刑不是维护治安的工具,过去运行死刑,犯罪依然存在,民众依然不安,剥夺生命并没有使社会更好;死刑的存在,不但没有遏止犯罪,反而使人民残忍化。
她举例,戒严时期结伙抢劫是唯一死刑的重罪,但抢劫仍不断发生;台湾近四年未运行死刑,但这段期间起诉涉及杀害生命的案件,减少约三成。
王清峰昨天召集主管开会,帮助她决定不运行死刑的理由及坚持,并指示“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尽快规划相关配套方案,包含如何更妥善地保护被害人、以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替换死刑。
据指出,“法务部”计划扩大对被害人保护范围,“只要找得到,都行入保护协助对象”;受刑人在监狱任务的收入,也提拨部分作为补偿被害人的基金,当前有三亿余元新台币可使用。
“与其杀死一个受刑人,难道不能给他一个在狱中补偿、赎罪的机会?”王清峰说,台湾过去是争取民主,现在要为人权奋斗,永久与社会隔离的方式,不是只有死刑。
面对民意代表质疑不运行死刑是“违法”、“违宪”,王清峰表示,“宪法”规定生命权必须保障,纵使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维护社会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剥夺”。
“政务次长”黄世铭对于在“立院”答询主张死刑犯应运行,造成“部长”困扰,昨也向王清峰表示歉意。但王清峰说,之前就充分沟通死刑问题,事先知道、也同意黄世铭在“立院”诚实表达意见,不希望外界见缝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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