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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娃被撞成残疾三年难拿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23:06:43 人浏览

导读:

法官,俺真不知说啥好了,俺替孩子谢谢你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父亲激动的对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说。2005年10月5日,这一天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秋高气爽,农民们趁着好天气还把玉米晒在了公路上,这一天对5岁的小鹏(化名)来说却是改变了命运。他和

  “法官,俺真不知说啥好了,俺替孩子谢谢你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父亲激动的对河南省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说。

  2005年10月5日,这一天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秋高气爽,农民们趁着好天气还把玉米晒在了公路上,这一天对 5岁的小鹏(化名)来说却是改变了命运。他和往常一样独自在人行道上玩耍,却不知一场厄运即将降临。一辆出租车从东向西呼啸着疾驰而来,当司机看见路面上有晒的玉米时,他猛地调转车头,却撞到了在路边玩耍的小鹏……经过多方诊治,小鹏还是落下了癫痫的后遗症,需要借助假肢行走,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小鹏的父母痛不欲生,悲愤之余他们把司机张某及车辆挂靠的安阳某出租汽车公司和在路上晒玉米的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0万元。法院判决,司机及所在的出租汽车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20万元,赵某负次要责任,赔偿10万元。

  2006年9月,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正如法官所料,张某及所在的出租汽车公司未能履行,法院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将20万元救命钱送到了小鹏的父亲手中。但另一被执行人赵某始终拿不出钱,执行局经调查,发现赵某家庭条件确实难以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遂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和解。

  近日,该院执行局再次约见双方和解。局长亲自出面做当人的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小鹏的父亲细心开导,对赵某耐心说服,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天不断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在互相取得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赵某同意拿出1万元的赔偿金.两家摈弃前嫌,化干戈为玉帛。一桩三年未了的执行难案短短一个上午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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