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作则让执行更具说服力
导读:
荀子说:“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这也说出了“执行”的重要性。再好的规划与战略如果没有好的执行也难发挥作用,再简单的任务如果没有得到好的执行也会完成得一塌糊涂。各企业已经越来越体会到“执行”的重要,但却发现,“执行”也已落进了一个怪圈——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难。
“事不关己”的漠然
所有的企业都会建章建制,制度的存在说明它会对执行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制度永远只是一个框框,一条制度也许会被找到一百个不去执行的理由,更何况制度之外的内容?一次不执行、两次不执行,次数多了就觉得不需要再执行,即使是有规章制度可以依照处罚,但是也不是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企业所需要和提倡的并不是借助于制度的“强制执行”。苦恼于员工“事不关己”的漠然,非要用制度来强制执行其实是一种无奈,依附于制度而存在,执行的程度可想而知。
“事不关己”是个让人难以辩驳的理由,企业提倡的“主人翁”意识就是希望每个员工都能有“企业兴亡,匹夫有责”的意识,这样看来事情的关键首先在于怎样让员工认为“事关己任”。当员工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的工作能够对企业这个庞大的有机体产生重要的作用时,当企业能够营造出“家”一样的氛围,让员工能够有祸福相依的感受时,也许这种“漠然”的杀伤力会变得小一些。
“猴子”在谁的肩上?
企业中一定有这样一类员工,尽职尽责不说,哪怕是本岗位之外的事情也经常视为己任,这样的员工应该是很具有执行力的一类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中的一部分却可能从“有力执行者”的队伍中脱离,甚至是带着抱怨离开。原因也很简单,做的多错的也多,本职工作如果出现纰漏受到批评或是处罚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因为主动去完成某个非指定工作而出现了问题,那责任应该怎样分配呢?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件事情直接领导没有指示去做,某员工觉得非常有必要去做,但是完成效果却不是很好,当上级领导追问责任的时候,直接领导丢给员工一句“我没有让你去做”来解决问题,员工将情何以堪?无论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可以肯定的是当听到“我没有让你去做”这句话的时候,员工就已经在心里记下了一个标准——领导没有交代千万不要自作主张。相信他以后不会再自作主张了,因为他不会再主动思考领导指示以外的工作内容,“主动执行”,被一句话枪毙了。
责任像猴子,对于执行者来讲,猴子小一些执行起来会更轻松更主动一些。有时同一个工作可能会有几只猴子,分别跳到不同的人身上,但是一定会有大小之分。如果先用一只大猴子压在员工的肩膀上,不堪重负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结果就是员工为了不养这只猴子而干脆选择不执行不参与,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猴子是要养的,但是怎样分配是有技巧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定要比从天而降的大猴子要容易接受得多。想要执行就尽量尝试让员工轻装上阵,不是完全不承担责任,而是所承担的责任要与其所做的工作相匹配,再退一步讲,即使这份主动的工作可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起码从某个层面来讲,执行者的初衷是好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这样的态度是不应该被扼杀的。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差别
执行从哪里开始是个该探讨的问题。员工总是具体的执行者,但是“执行”的理念若起源于这里却并非是最佳的选择。有些领导讲究执行,要求执行,但这要求却仅对于员工,自己却能找到各种借口不去执行,久而久之难保员工不会抱怨——领导都不执行,凭什么要求我们执行?相反的,作为领导要是想推动执行,以身作则一定是最好的选择,既不给员工逃避的借口,又能发挥榜样的力量。一个用行动和事实说话的领导绝对要比只会用嘴吆喝的领导更受人爱戴,一个实际的行动绝对要比任何制度和要求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自上而下”的执行与“自下而上”的执行到底哪个更有影响力,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只有很少数的人能够做到。领导干部在要求别人执行的时候是否自己真正做到了执行?毕竟执行力不是“要求”出来的,而是“执行”出来的。尝试一下自上而下的执行,也许将是事半功倍,何必把大好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制定些捆绑人的制度上,又何必把大好的体力和耐力浪费在吆喝上,四两拨千斤有时并不是很难。
执行力包含了完成任务的意愿、完成任务的能力和完成任务的程度,也许能力和完成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执行者的技能,但是技能是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提升的,唯有“意愿”是主观形成的,往往连技能的提升程度都取决于是否有“意愿”。
其实“执行”是理所应当的,但却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变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奢侈品”,企业对执行力的渴求大概已经到了让人苦恼困惑的程度。想要执行力,就一定要给它一个适合成长的环境,如果将执行仅仅定义于借助制度和管理手段而达成实施的目的而不能形成企业的执行文化,那么执行力早晚会因为各种伤害而精疲力竭,不再富有生命力。是谁伤害了执行力?停止伤害将是提升执行力的最直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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