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执行法 > 执行动态 > 限制高消费治“老赖”的执行

限制高消费治“老赖”的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22:44:38 人浏览

导读: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此前,一些地方法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哪些属于高消费?怎样监督高消费?高消费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此前,一些地方法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哪些属于“高消费”?怎样监督“高消费”?“高消费”又会面临什么处罚?……考虑到此举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社会影响力,最高法院慎之又慎。(9月18日《新华网》)

  按照常识,法院裁决了,败诉的一方应该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现实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往往形同一纸空文,败诉的一方往往赖账不还,根本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法院执行起来那是相当得难,败诉了的一旦成了“老赖”,那就成了爷,胜诉的奈何不得,法院也无可作为。可以说,“老赖”不除,不仅无法构建和谐的信用社会,导致社会不公,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了挑战,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变得紊乱。

  治“老赖”,以往有过曝光、监控、限制等等举措,可惜收效甚微。此番最高法拟对“老赖”实施“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法治决心和善意都可圈可点。不过,正如诸多法学专家所担心的那样,现在连“高消费”的定位都还是一团混沌的“葫芦提”,又怎么去限制?而且,即使明确了什么是“高消费”,又如何去监督“老赖”的“高消费”?再者,抓“老赖”们“高消费”的“现行”之后,又该怎么处罚?

  这些“问号”不能释疑解惑,限制“高消费”就变成了一句空话。就连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也认为:“由于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因此限制高消费一定意义上是宣示性的。但是,一旦被发现违法,就会予以制裁,让其付出代价。”

  不过,如果限制“高消费”仅仅是宣示性的,那这样的治理之策就不过是“黔之驴”式寓言或“稻草人”式童话,虚张声势自欺欺人而已。众所周知,君子自律以德慎独以法,小人则是先自毁道德然后漠视法律。就个人私德和法治公信而言,“老赖”就属于小人,用“宣示性”的举措治理小人,恐怕连些许的威慑都难以实现,又遑论让“老赖”们不再耍赖呢?

  更重要的是,对法院而言,治理“老赖”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执行来确保法律的严肃和威严。如果“老赖”们无法做到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予以解决。其实公众心知肚明,如果法院真有执行的决心,将执行进行到底,“老赖”们一个都赖不掉。须知,所谓的“老赖”,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而是生活在凡尘俗世当中。顺藤摸瓜,其职业、社会关系、收入状况等方面的确实信息都可以获取,法院通过合法的强制手段怎么执行不下去呢?

  庸常的社会常识告诉我们,法院往往重的是审判的程序和结果,并不恪重后续的执行。往往是发出一纸宣判书了事,至于宣判过后的事情,并不太热心去管去问。须知,在我们这样一个行进中的法治国家而言,由于缺乏成熟的社会信用机制的支持,法院执行比法院判决还要重要。而恰恰是在执行环节,法院的力道相对孱弱,这才是“老赖”盛行的主因。

  正本方能清源。在我看来,治“老赖”的宏观举措在于涵养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和信用意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已经在路上,还需持之以恒地和加速狂奔。而治理“老赖”的现实之策,就是各级法院改变重审判轻执行的龙头蛇尾的机制弊端,强化执行力度。否则,如果机制不更新,用一些华而不实的措施去治“老赖”,终究是隔靴搔痒,治理效果不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