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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学敏败诉被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21:27:35 人浏览

导读:

被誉为金牌女配角的洪学敏,被指拖欠他人500万(本报7月30日曾报道此案)。记者昨天下午获悉,朝阳法院缺席判处洪学敏需偿还50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由于判决书已生效逾10天,原告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原告王先生是一名商人,被告洪学敏因在《海霞》《喜盈门》等多部

  被誉为金牌女配角的洪学敏,被指拖欠他人500万(本报7月30日曾报道此案)。记者昨天下午获悉,朝阳法院缺席判处洪学敏需偿还50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由于判决书已生效逾10天,原告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原告王先生是一名商人,被告洪学敏因在《海霞》《喜盈门》等多部影片中扮演女配角,而成为中国影坛“金牌配角”。

  王先生诉称,2005年他与洪学敏在一次聚会中相识,2006年年底至2007年6月,洪学敏以急需用钱为由,分三次向他借了500万元。顾及双方的情面和洪学敏的身份,当时他没有要写借条。半年过去,洪学敏从未提及还钱一事,担忧之下,王先生夫妇让洪学敏补写了两张借条,而洪认为他们堵家门讨债,双方关系闹僵。

  今年年初,因洪学敏没按约定时间还款,王先生将她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她偿还500万的本金及8万余元的利息。

  法庭在进行调解和开庭时,洪学敏均无故拒绝出庭,法官遂宣布缺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先生递交了洪写的两张借条。借条显示,洪学敏欠王先生500万元,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还清。

  最终法庭判决认定王先生的证据有效,判令洪学敏在判决书生效10天内偿还王先生500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2万余元的诉讼费。

  昨天记者获悉,这份判决书已生效逾10天。因还未收到洪学敏的还款,王先生已经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早在案件审理时,王先生就向法庭提交了对洪学敏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已将洪学敏名下包括房产、车辆在内的价值11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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