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执行法 > 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16:53:18 人浏览

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1、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2、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

  1、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2、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