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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结案同一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17:35:30 人浏览

导读: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采取流程管理,当事人申请立案后,经领导审核后方可立案。在提交执行申请三天后,当事人查询其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否立案。但是2010年3月30日,根据案件特殊情况,执行局长采取特殊案件,特殊处理的方式,抓住有利结案时间,在同
佳木斯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采取流程管理,当事人申请立案后,经领导审核后方可立案。在提交执行申请三天后,当事人查询其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否立案。但是2010年3月30日,根据案件特殊情况,执行局长采取特殊案件,特殊处理的方式,抓住有利结案时间,在同一天为当事人立案,分派案件承办人员,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帐户情况,当即冻结了被执行人的粮食直补帐户,促使被执行人在当天即履行还款义务,此案顺利执结。
  
  2010年3月30日,立案申请执行人庞庆君来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赵长庆欠款4600元。在审查完立案材料后,负责立案的同志告知申请人回去等立案通知,执行立案要经过领导审核签批后方可立案。申请人得知不能马上开始立案执行,就向负现立案的法官讲明,被申请人赵长庆是农民,其长期在外打工,无法找到本人,2010年3月31日我区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就要发放到农户在邮政储蓄的银行卡里,如果今天不能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恐怕钱一到帐就会被提走,所以希望当天能立案,能将被执行人的粮食直补帐户冻结。执行立案的法官在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立即向执行局长汇报情况。执行局长当即表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当场审核当事人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后,上报主管院长签批立案,分派办案法官冻结被执行人粮食直补帐户,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家人。被执行人的家人得知其帐户已被冻结后,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和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的家人一次性立即给付申请人3500元,此案结案。
  
  结案后,申请人感激的对执行局长说:"谢谢法官,近两年的欠款,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一天就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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