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哪些手续?
导读:
证券法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各类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在安排股票上市交易时,需要依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对上市推荐人的资格等进行审查,与申请人签署有关文件。申请人在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并距正式挂牌上市的5日以前,公告本公司的上市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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