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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解读第27条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04:37:5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证券法解读第27条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股票,高利润,高风险。因此股票发行人和股票的投资者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而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有利于增强风险意识,减少投资随意性...

  核心内容:证券法解读第27条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股票,高利润,高风险。因此股票发行人和股票的投资者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而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有利于增强风险意识,减少投资随意性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条内容:

  第二十七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责任的规定。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风险往往与投资收益相伴随,收益越高,风险也越大。股票投资更是如此。人们常说股票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这主要是指股票的价格受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市场涨落的影响很大,而且这种变化随机性很大,很难把握。由于股票市场具有这一特点,股票发行人和股票的投资者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发行人、投资者的风险责任,有利于促使发行人、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减少投资的随意性,也可以防止有的股民存有赚了钱归自己,赔了钱找政府的错误认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本条规定的风险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发行人的责任,这就是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发生变化,比如出现亏损,无法支付红利等致使股价下跌,由发行人自行承担责任。另一种是投资者的责任,这是指股票依法发行后,由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情况变化导致股票的收益减少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这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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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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