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的通知
导读:
各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年报规范的最新要求,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进行了修订,制订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指引备忘录”),同时废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编制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备忘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废止“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备忘录”
2012年9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年报准则》全面完善和提高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为与《年报准则》保持一致,本所决定废止“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备忘录”。上市公司应该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做好“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信息披露。
二、关于发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指引备忘录”
为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本所制订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指引备忘录”,规范和细化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要求。
上述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全文可至本所网站“法律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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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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